廈門公務員報考熱度一直居高不下,很多人都只知道通過筆試面試之后,就可以成為公務員、端上長輩眼中的“鐵飯碗”,卻不知道公務員還有一年試用期之說!
按照新公務員法第三十四條規定: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任職;不合格的,取消錄用。所以說并不是考上了就可以高枕無憂,對于公務員試用期,大家也必須引起重視。
01為什么要設置公務員試用期?
之所以設置公務員試用期,是基于兩個考慮:
一方面,是為了防止高分低能者進入公務員隊伍。大家都知道,一部分考生,除了考試能力特別強,其他能力確實不怎么樣。這樣的考生,在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時候,也許能夠奪得頭籌。但是真正進入公務員隊伍之后,卻顯得一無是處。讓這樣的人長期留在公務員隊伍,無助于推動工作。
另一方面,是為了防止一部分人“躺”在公務員職位上不干活,成為體制內的“懶漢”。
02試用期不合格有挽回余地嗎?
如果公務員試用期滿不合格,是不是有挽回的余地呢?根據公務員法第三十四條規定: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任職;不合格的,取消錄用。如果連試用期都通不過,說明真的不適合公務員這份職業。
03如何通過公務員試用期?
一部分考生,看到公務員有試用期之說,就在到處尋找通過公務員試用期的經驗。
實際上,公務員試用期內,單位和領導并不會對你有特別的、過高的要求。只要你在試用期內遵紀守法、認真干事,不違規、不出格,一般都能順利通關。
04試用期合格后,鐵飯碗還鐵嗎?
公務員一年試用期合格后,一般情況下,就意味著你可以轉正了。此后的工作和生活中,除非你出現了重大失誤,或者觸犯黨紀國法,公務員這個“鐵飯碗”,你可以一直捧在手心、干到退休。當然,如果你在試用期轉正后,一定要挑戰公務員制度和底線,丟掉鐵飯碗也是有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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